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412-340111-04-01-367777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方兴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67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067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轨道BH202432号地块西至泉州路、东至珠方支路、南至义城路、北至泉福支路,规划用地面积3.65公顷(约5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建筑高度≤72米。(上述暂定规模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3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下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所有单体住宅楼、商业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建筑节能、地下室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幕墙预留预埋工程、门窗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三网工程、光伏工程、人防工程、防火门、空气源(如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充电桩、BH202433、34号地块土方清表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
注:以上业绩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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