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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 2024-04-26

1、招标条件

宁海县观澜雅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西店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26-04-01-25053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0489.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为41028.5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6416㎡,总建筑面积约987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814㎡,地下建筑面积约25951㎡,建筑密度21.99%,容积率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3.95m。项目包括13幢高层住宅,1幢2层体育活动用房(连接配电房),2幢1层配电房,1幢垃圾房以及其他1层商业、物业经营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婴护用房、各类机房等附属用房;地下建筑包括地下一层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其中1#~13#楼为高层住宅,层高为16F/17F/18F,14#~17#为附属用房,层高为1F~2F。建设地点:项目东至规划居用地,南至规划24米宽纬四路,西至甬临线及规划15米宽绿地,北至规划24米宽纬三路。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建设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照明、暖通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和各类专项设计【基坑围护、幕墙深化、精装修(架空层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PC深化、门窗深化、智能化、消防、人防(包括人防平战转换方案)、泛光照明、抗震支架、交通标识、光伏、海绵城市、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限额设计总协调等。电力、燃气、供水、有线电视及电信工程、5G通信设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 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电力、燃气、供水、有线电视及电信工程、5G通信、空气能热水系统、光伏及智能化工程施工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 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电梯、充电桩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4)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 总承包管理服务:发包人另行招标项目、电力、燃气、供水、有线电视及电信工程、5G通信等单位实施的项目安装施工的总包管理及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移交)。

2.3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其中:(1)施工图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提交审查,不包括审批时间及各类评审时间):60日历天;(2)施工工期(从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840日历天。

2.4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4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人:尤经理

电 话:0574-558813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1-5室

人:陈女士、曹先生

话:0574-65516818、18067255190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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